厨房的灯亮起来,暖黄的光洒在灶台上。我先烧上一壶水,看着水汽慢慢在壶口聚集。冰箱里有昨晚泡好的黄豆,饱满圆润,在水里涨大了身子。倒进豆浆机,按下启动键,机器开始低声轰鸣,像在说着什么秘密。
其实我以前不是会早起的人。闹钟要响三遍才肯起床,最后总是抓片面包就冲出门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?是那个加班的深夜,我回到家,看见他在沙发上睡着了,电视还开着,茶几上放着一碗凉透的泡面。那一刻,心里突然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。
淘米,加水,放进电饭煲。煮粥的火候要刚好,米粒要在将化未化之间,稠稠的,暖暖的。他胃不好,喝点粥会舒服些。我试过很多种米,最后选定东北的珍珠米,煮出来特别软糯。
切肉丝的时候最要小心。要顺着纹理切,粗细均匀,先用料酒和淀粉腌一会儿,下锅快炒,这样才嫩。他总说我炒的肉丝特别好吃,其实哪里是手艺好,不过是愿意多花那十分钟来腌制罢了。
鸡蛋在碗边轻轻一磕,蛋液滑进碗里,筷子打散时发出哒哒的声响。要打得均匀,煎出来的蛋饼才漂亮。我记得第一次给他做早餐时,把蛋煎糊了,他却吃得干干净净,还说就喜欢这样焦香的味道。
蒸笼开始冒热气了,我把昨晚包好的小笼包放进去。面粉的香气混着肉香慢慢飘出来,厨房的玻璃上结了一层薄薄的水雾。透过这层水雾看出去,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。
有时候我会想,爱到底是什么呢?是轰轰烈烈的誓言,还是花前月下的浪漫?对我来说,可能就是在这样一个个清晨,心甘情愿地离开温暖的被窝,站在这里,为他准备一顿简单的早餐。
切葱花的时候,我的手指被刀划了一下。不深,但渗出血珠。我忽然想起去年冬天,他感冒发烧,我守了一夜。第二天早上,他烧退了,第一句话却是:“你怎么黑眼圈这么重?”然后挣扎着要起来给我做早餐。那个笨手笨脚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,我大概会记一辈子。
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,我轻轻搅动,防止粘底。这声音让人安心,像极了生活本来的样子——平淡,却充满温度。
豆浆煮好了,我滤掉豆渣,加一点点糖,是他喜欢的甜度。小笼包也蒸好了,白白胖胖的,皮薄得能看见里面的汤汁在晃动。我把它们一一摆进盘子,摆成他喜欢的太阳花的形状。
这时,卧室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,是他起床了。我赶紧把煎蛋盛出来,金黄金黄的,边缘微微翘起——这次火候掌握得正好。
他揉着眼睛走进厨房,从背后抱住我,下巴抵在我肩上。“好香啊。”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沙哑。
“快去洗脸刷牙,马上就能吃了。”
他凑过来要看我做了什么,我推着他去卫生间。这样的早晨,已经重复了无数遍,可每一次,心里还是会泛起细碎的欢喜。
阳光终于穿过厨房的窗户,斜斜地照进来,在餐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我摆好碗筷,粥盛得八分满,豆浆放在他右手边——他是个左撇子,这样才不会碰到。
看着他坐在餐桌前,大口吃着早餐,腮帮子鼓鼓的,像个满足的孩子。我突然明白,为什么我愿意每天早起——不是出于责任,也不是因为习惯,而是在这些最平凡的瞬间里,我找到了爱最真实的样子。
它不在远方,不在未来,就在这一粥一饭之间,在这晨光熹微的厨房里,在我为他煎的每一个鸡蛋里,在他满足的笑容里。
窗外,城市的喧嚣渐渐响起。新的一天开始了,而我们的故事,就藏在这袅袅的炊烟里,继续慢慢地写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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